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两全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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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两全险,保障涵盖一般意外、私家车、轨道交通、航空、特定公共场所及重大自然灾害等多种保障。期满还可领满期金,还有身故或全残保障。
保险期限: 20/30年  
缴费方式: 年交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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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年交
缴费方式:趸交
产品详情

产品描述

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两全险特点:

1、月交费-百万保障轻松享

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提供月交保费方式,轻松小投入,获享高额身故/全残保障。保险期间灵活可选,让出行更无忧。

2、覆盖广-分类赔付保障全

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涵盖一般意外、私家车、轨道交通、航空、特定公共场所及重大自然灾害等多种保障。在法定节假日发生约定的特定意外身故/全残责任,按特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额度,额外给付。分类别差异赔付,全面抵御意外风险侵袭。

3、满期领-保驾护航太平行

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生存至保险期满还可超额领取已交保费,人生之路,太平相伴。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

给付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起,120%。


满期保险金

1、保险期间20年,110%已交保费。

2、保险期间30年,120%已交保费。

法定节假日特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例如:法定节假日期间发生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全残,额外赔付约定保险金额。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倍基本保额。
特定意外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包含:驾乘车意外身故/全残、客户汽车意外身故/全残、客运轮船意外身故/全残、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全残、特定公共场所意外身故/全残、轨道交通意外身故/全残、航空意外身故/全残。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周岁

缴费期间:年交、月交(5年、10年)

保险期间:缴费期5年保险期间为20年;缴费期间10年保险期间30年

保险方案

侧重险种: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适用人群:
最高保额
10万
年缴保费
1930元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太平百万行无忧(庆典版)两全险 30年年 10年 1670
太平爱无忧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1年年 1年 260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意外医疗保险金 20000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对已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按100%给付。 保险公司在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数额最高以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身故保险金 1200000 如果身故,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保障详情 私家车意外:最高100万元 公交车意外:最高100万元 出租车意外:最高100万元 飞机意外:最高100万元 地铁意外:最高100万元 轮船意外:最高100万元 磁悬浮意外:最高100万元 重大自然灾害:最高100万元 节假日意外:额外10万元 2. 如果于交费期满后身故,身故保险金=110%×(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百万行无忧意外 保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数5。
满期保险金 18370 如果在合同期满日6零时生存,按以下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110%×(合同的年交保险费+附加百万行无忧意外保险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交费年期 数。
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18000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对每次住院按实际住院日数乘以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即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日数×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 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的给付,最高以30日为限。如果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间歇性住院,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的间隔未达90日,则按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给付。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如果至合同终止时住院治疗仍未结束,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的责任,但以合同终止日起30日为限。保险公司在同一保单年度和30日延续期内累计所承担的住院给付日数,最高以50日为限。
意外伤残保险金 200000 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伤残,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以下简称“标准”)对伤残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及给付比例,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应在治疗结束后(但最迟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第180日)进行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当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 当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的不同伤残项目,发生在同一身体结构或身体功能 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后次伤残程度较高,保险公司将在后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前次伤残程度较高,则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如果伤残程度低于标准中的第十级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对本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以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的金额总数达到合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但合同继续有效。
意外身故保险金 200000 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如保险公司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公司按本项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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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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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两全型意外伤害保障产品,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公共交通和重大自然灾害意...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2.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有
3.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有
4.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5.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6.特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有
7.满期生存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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