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人寿健康源标准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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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6种重疾保障,满期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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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由保险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被确诊的重大疾病是以其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所致,则不受前述90日的限制。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是以其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所致,则不受前述90日的限制。前述“2.3.1重大疾病保险金”与“2.3.2身故保险金”两者不可兼得,即若保险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另一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按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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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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