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诚「节节高升」理财保险计划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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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型两全理财产品,年年领取保险金,60周岁后每满10年可领取一次祝寿金,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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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至70周岁
投保须知
犹豫期:10天
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满期保险金 | 若在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满期当日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若在年满18周岁前身故,我们将按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 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
祝寿金 | 在合同约定保单周年日,若生存,我们将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祝寿金。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60周岁以前,若,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予 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自被保险人满6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主合同满期日前(不含满期日),若被保 险人生存,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主合同保险金额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
保险案例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1)、(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本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上述第(2)种情形时,我们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本合同效力终止。
展开全部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多少钱
王先生,45岁,为18岁儿子投保了信诚「节节高升」理财保险计划 ,保险金额50万元,计划缴费5年,年缴保费654745元,保障至100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主险--信诚「智盛未来」两全保险(万能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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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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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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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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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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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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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账户价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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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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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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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险--信诚「节节高」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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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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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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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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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保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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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周岁及以后
|
主险保额×15% (每年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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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满60周岁
|
主险保额×10% (领取一次) |
|
满70周岁
|
主险保额×20%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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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80周岁
|
主险保额×20%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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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90周岁
|
主险保额×30% (领取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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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00周岁
|
主险保额×30% (领取一次) |
||
身故
|
已交保费-已领取生存金-已领取祝寿金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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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1.身故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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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单红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