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夏福加倍版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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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可选提供35种轻症、20种中症、100种重疾、106特定疾病保障,还有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豁免保费。

保险期限:
至105周岁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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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 | 说 明 |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 1、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给付已交保脸费,同时合同终止。 2、年满18周岁,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全残初次达到疾病终未期阶,给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同时合同终止。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合同轻症疾病,给付基本保额30%,每种轻症疾病只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轻症责任终止,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之后轻症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合同中症族病,给付基本保50%,每种中症疾病只给付一次,给付后该种中症责任终止。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之后中症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成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合同重大疾病,给付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三项较大者,给付后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责任终止,现价降为0,合同继续有效。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给付重大疾病保脸金后,若被保人初次患合同所列13种特定恶性肿宿、13种特定恶性肿瘤转移、80种非恶性肿瘤特定疾病。给付基本保额x给付比例,给付后该种特定疾病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保险费 | 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合同轻症/中症/重疾,免确诊之日后各期保费。 |
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可选责任一和可选责任二...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基本责任:有
2.可选责任一:有
3.可选责任二:有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原位癌保险金、“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保险公司约定为准

保险期限: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原位癌保险金:有
2.“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有
3.“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有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保险金:有
5.身故保险金: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