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健康无忧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
包含产品 :
14406.00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5岁 男
侧重险种 :
重疾险
“保终身,多次赔付,更加安心,”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00
轻度疾病保险金:90000
中度疾病保险金:150000
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300000
|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10000 | 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 |
| 轻度疾病保险金 | 90000 | 40种轻度疾病,第一次给付6万元,第二次给付75,000元,第三次至第六次给付9万元。 每种轻度疾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六次为限,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 中度疾病保险金 | 150000 | 20种中度疾病,给付15万元。 每种中度疾病给付一次,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累计给付次数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
| 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130种重度疾病,给付30万元、现金价值与本产品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三者之较大者,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项责任仅给付一次。 |
| 首次重度疾病保费豁免(可选责任) | 300000 | 交费期间内我们承担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的,可免交自确诊之日起本产品的保险费,视同按期交纳,合同继续有效。 |
| 多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可选责任) | 300000 | 130种重度疾病,分为6组,每组重度疾病给付1次,与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合计最高可给付6次。 重度疾病组别 第一组 与恶性肿瘤相关的疾病 第二组 与心血管系统相关的疾病 第三组 与脑及神经系统相关的疾病 第四组 与主要器官及功能相关的疾病 第五组 与呼吸系统相关的疾病 第六组 其他疾病 1)第二次重度疾病保险金 给付30万元,给付条件为85周岁(不含)前,且该重度疾病须于首次重度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含)后,且与首次重度疾病属于不同组别。 2)第三至六次重度疾病保险金 给付30万元,给付条件为85周岁(不含)前,且后次确诊的重度疾病须于前一次重度疾病确诊之日起365日(含)后,且与首次重度疾病或此前重度疾病均属于不同组别。 |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给付30万元、现金价值与本产品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三者之较大者,合同终止。 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仅给付一项。 |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 主险 | 新华人寿健康无忧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13980 |
| 附加险 | 新华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426 |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 主险 | 新华人寿健康无忧卓越版重大疾病保险 | 终身 | 20年 | 13980 | 多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可选责任) | 300000 |
| 轻度疾病保险金 | 90000 | |||||
| 身故保险金 | 300000 | |||||
| 首次重度疾病保费豁免(可选责任) | 300000 | |||||
| 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 | 300000 | |||||
| 中度疾病保险金 | 150000 | |||||
| 附加险 | 新华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 | 1年 | 1年 | 426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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