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这里:保险方案> 国华少儿成长无忧保障计划
包含产品 :
6111.84元
首年缴费

被保人 :
3岁 男

侧重险种 :
少儿险
“少儿专属的重疾保险,简单只为无忧设计!附加年金,专款专用,清新简单。”
生存保险金:3553.12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54029.16
等待期:551.5
身故保险金:11030
保障项目 | 保额 | 说明 |
生存保险金 | 3553.12 | 自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于附加合同的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54029.16 |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见8.7)并被医院(见8.8)的专科医生(见8.9)确诊为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豁免确诊日(见8.10)以后您应交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
等待期 | 551.5 |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这18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无等待期。 |
身故保险金 | 11030 |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身故豁免保险费 | 54029.16 |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豁免身故日以后您应交的主合同和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附加合同的各期保险费。 |
满期保险金 | 71062.40 | 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70376.14 | 若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与附加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
主险 | 国华少儿成长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 至25周岁 | 10年 | 551.5 |
附加险 | 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 9年 | 10年 | 108.6 |
附加险 | 国华附加少儿成长无忧年金保险 | 至25周岁 | 10年 | 5451.74 |
险种产品 | 保险期限 | 缴费期限 | 首年缴保费 | 保障项目 | 保额 | |
主险 | 国华少儿成长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 至25周岁 | 10年 | 551.5 | 等待期 | 551.5 |
身故保险金 | 11030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500000 | |||||
附加险 | 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 9年 | 10年 | 108.6 | 身故豁免保险费 | 54029.16 |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 54029.16 | |||||
附加险 | 国华附加少儿成长无忧年金保险 | 至25周岁 | 10年 | 5451.74 | 满期保险金 | 71062.40 |
身故保险金 | 70376.14 | |||||
生存保险金 | 355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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