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附加安惠保重大疾病保险 (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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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障产品,提供25种重大疾病保障,其中10种指定的重大疾病需确诊后生存满30天赔付,其余15种确诊即赔付。
保险期限: 与主合同相同  
缴费方式: 与主合同相同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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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深度昏迷、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十种重大疾病,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

的,则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上述十种重大疾病,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除上述十种以外的重大疾病的,则本公司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 有合同约定的十种重大疾病,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 的,则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保险金额。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十种重大疾病,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内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 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除约定十种以外的重大疾病的, 则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金额等于该重大疾病确诊时合同的保险金额。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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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感染艾滋、遗传性疾病、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友邦附加安惠保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重大疾病
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指定的10种重大疾病需要确诊后生存满30天可领取,其余15种重大疾病确诊后即可领取)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

重大疾病保哪些

指定的10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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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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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可选责任一和可选责任二...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基本责任:有
2.可选责任一:有
3.可选责任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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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原位癌保险金、“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保险公司约定为准
保险期限: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原位癌保险金:有
2.“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有
3.“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有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保险金:有
5.身故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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