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专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0...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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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28种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期限: 5/10年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0-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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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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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主险合同生效前已发生某重大疾病,主险合同生效后再次发生该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

等待期

从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内,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主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主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这 90 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约定情形的,无等待期。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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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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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可选责任一和可选责任二...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基本责任:有
2.可选责任一:有
3.可选责任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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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原位癌保险金、“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保险公司约定为准
保险期限: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1.原位癌保险金:有
2.“恶性肿瘤——轻度”保险金:有
3.“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有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保险金:有
5.身故保险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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