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人寿汇爱人生(成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 (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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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人寿汇爱人生(成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属于健康险,提供重疾、中症、轻症、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等保障。
保险期限: 终身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18-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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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范围

保障项目说 明
保障内容

重大疾病保险金:120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中症疾病保险金:20种,60%基本保额,2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30%基本保额,6次为限。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60周岁以上,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到达基本保额为止。

成人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20种,18周岁后确诊,基本保额。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豁免保费:轻度疾病、中度疾病豁免保费。

可选附加中汇人寿附加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6组5次):

首次重大疾病后,再次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其他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第2-6次重疾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险金额。通过重疾分组增加赔付次数,通过高保额覆盖多次治疗费用。

可选附加中汇人寿附加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

·疾病特别关爱金

60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20%/60%给付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重度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全

1.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之外的其他重大疾病,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日后,第二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附加额外特定疾病合同终止。

2.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自该“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满3年后,第二次确诊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附加额外特定疾病合同终止。

保险方案

侧重险种:
适用性别:
投保年龄:
适用人群:
最高保额
30万
年缴保费
14226元
需求分析
保险方案
险种产品 保险期限 缴费期限 保费(元)
主险 中汇人寿汇爱人生(成人版)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计划 终身 20年 14226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保障内容 300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120种,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中症疾病保险金:20种,60%基本保额,2次为限。

轻症疾病保险金:40种,30%基本保额,6次为限。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60周岁以上,基本保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到达基本保额为止。

成人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20种,18周岁后确诊,基本保额。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豁免保费:轻度疾病、中度疾病豁免保费。

可选附加中汇人寿附加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6组5次):

首次重大疾病后,再次被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其他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第2-6次重疾分别给付110%/120%/130%/140%/150%基本保险金额。通过重疾分组增加赔付次数,通过高保额覆盖多次治疗费用。

可选附加中汇人寿附加额外给付特定疾病保险:

·疾病特别关爱金

60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20%/60%给付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重度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全

1.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之外的其他重大疾病,自该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满180日后,第二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附加额外特定疾病合同终止。

2.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自该“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起满3年后,第二次确诊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中的“恶性肿瘤——重度”,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重度恶性肿瘤二次给付关爱金,附加额外特定疾病合同终止。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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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此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是由沃保网组织保险专家进行整理的,更详细的内容请查阅该保险产品的具体条款
相关产品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
投保年龄:0-55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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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健康保障产品。
投保年龄:0-60岁
保险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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